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4月16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3場聽證會,將有6名證人作供,包括4名宏福苑居民及2名負責外牆維修的工程公司代表。宏泰閣居民李俊豪供稱,一家六口連外傭,有4人在大火中罹難,親眼在視像電話中望著哥哥倒下,冀委員會為逝者發聲;另在大火中失去母親的宏泰閣居民馮堯指控,大火前曾見區議員黃碧嬌帶「黨羽」出席重要會議,並爭取授權票支持某大維修承建商,曾向廉署舉報,惟因不涉「資金流」未能立案。外牆維修工程公司港鵬負責人承認,用發泡膠板封窗「唔多」,一般用「中空板」,又稱按「宏業」指示開「生口」,同意非工程「必要」。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家中4人在大火中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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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住在宏泰閣19樓的李俊豪,從小開始住了40年,一家六口連外傭,惟媽媽、哥哥、姪女、工人均在大火中不幸離世。他憶述,火災當日下午3時多,有同事跟他說宏福苑火燭,他即趕回家,在車站望向宏泰閣已經被濃煙包圍,道路已被封鎖,他跑到廣福公園,本想衝上樓救母親,但公園已被警方圍封無法進人,他只能不斷打給媽媽問情況,第一次和媽媽通話約在下午4時許,當時她說:「阿仔,出面咩事我都唔知」,說已經打了999報警,但奇怪火警鐘沒響,也沒聽到救護車或消防車鳴笛聲,他反而安慰他說:「得㗎啦,咁早消防員會搞掂㗎,放心。」當時家裡還有哥哥、姪女、工人,而他爸爸和大嫂在外工作亦趕回家。
到下午4時開始,他每15分鐘和媽媽通話一次,她說家裡沒水沒電,但姪女肚餓,叫他在外邊準備奶粉,但他聽到母親開始有點氣憤,指等了很久還沒人前來救援。他曾多次到社區中心向警察求助,警方記錄了母親的資料,只叫他耐心等候。
他憶述,當晚8時許曾有消防員來電,叫他留意電話,說隨時可上樓。他一度暫停聯絡母親,等候消防消息,但最終沒收到進一步通知。
四出奔走促盡快救援 視像通話望着哥哥倒下
到晚上約9時,他與媽媽和哥哥視像通話,當時大嫂也在旁邊,他在facetime見到單位內「黑媽媽」,家人都躲入大房,哥哥手抱姪女,不斷拍打媽媽和工人,不讓她們睡著,最後聽到他們在電話中「悲鳴、憤怒」。
李俊豪指,當時他們很焦急四處奔走,在廣福邨見到警察,展示手機畫面,對方帶他去見消防指揮官,當時指揮中心問他家裡有什麼人,由於媽媽有長期病患,希望救媽媽先。
其後他們見廣福社區會堂旁邊的消防救援大車,雖然有封鎖線,他忍不住衝了進去,找到消防車,車上有兩名女職員,他向她們展示電話,對方表示:「你屋企已經報咗好似8次求助。」但當她們向總部通報「18樓有4位緊急人士一定要救」時,前線人員回覆「18樓真係幫唔到,好大火。」最後,他和大嫂只能看着電話中哥哥倒下,大嫂不斷呼喊著對方,直至通話因對方電話無電中斷。李俊豪哽咽說:「我哋一家6口,而家只剩下爸爸、大嫂同我。」他表示,事後會努力維繫家庭,但喪親之痛難以平復。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冀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 代表去世家人表達憤怒和不甘心
李俊豪指,大維修工程開始前,前法團立席簽署一份合約,當時不少居民有意見,媽媽說有很多不認識的人進入業主大會,她曾找政府及廉政公署投訴,但政府說有5%業主出席便可開會,可透過業主大會表達意見。
李俊豪指,曾跟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投訴工人吸煙,有時見到他們在籃球場和電梯吸煙,又曾投訴懷疑工程偷工減料、虛報成本、隱瞞違規情況及擅自關閉消防系統等。
李俊豪提到,2025年經歷2次颱風後,有居民曾向「宏業」反映屋苑設施受損,惟未獲理會,因為打風後棚網已「溶溶爛爛」,要求重新鋪棚網,但「宏業」聲稱棚網都有規格證書。
李俊豪指,宏福苑陪伴他成長,籃球場、單車棚、涼風處處都是回憶,「如果沒有大維修,就無天價工程;如果政府部門認真聆聽居民訴求,就可能避免這場大火。」他哽咽指「如果真係無呢場火,佢哋唔會走」,他指自己並非奢望未來如何,只希望在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還他們一個公道,「呢份憤怒、痛同不甘心,唔係代表我自己,係代表我媽、我哥、欣欣和工人姐姐,佢哋永遠講唔到嘅說話。」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一度哽咽表示,委員會會盡力找出真相,希望他們繼續努力克服傷痛,相信很多香港市民支持他們。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痛失母親 大火前已發現後樓梯阻塞 防煙門常開
另一名住在宏泰閣31樓的居民馮堯作供,指和媽媽和妹妹一起住了45年,媽媽不幸在大火中罹難。他憶述,當日下午2時15至20分得知火警,2時50分左右他趕到現場,當時火勢已蔓延至宏泰閣和另2座大廈已起火,有燃燒的棚架掉落,消防員無法走近,只能在外圍射水,認為消防員已盡力。
他說,他每周3至4次到宏福苑陪媽媽午膳,會查看大維修的防火措施,從28樓走到31樓,發現後樓梯防火門旁總有雜物,「有啲桶、一包包需要溝水的粉狀物料,阻塞後樓梯」,防煙門隨便開着,尤其通往天台防煙門常開,有物件攝門罅,曾跟物業管理公司「置邦」的黎經理反映,但對方「根本咩都沒做過」。
管理公司早上無人上班 工人開工無監管
他曾4次到管理公司辦事處均未見到安全主任,僅一名姓張的職員在場,寫字樓基本上10時才有人上班,但工人9時開工,證件派發程序不嚴格,恐有安全漏洞,他曾建議在開工前集合工人點算人數,但未獲採納,工人習慣馬虎了事,無人監管。
馮堯曾於2010年擔任過1屆的法團管委會成員,但對法團感不滿。法團曾設立「宏福苑大維修監察組」WhatsApp群組,居民可經主席及委員批准後加入。馮堯曾於2024年10月於群組投訴吸煙問題,又曾指合約有問題,建議新法團重新審視,但對方表示因合約已簽訂而無法改變。
他又指,自從徐滿柑任法團主席後,對授權票的處理方式有問題,容許每張授權票填滿18名委員,導致個別人士可一次過提名全部自己屬意的人選,令其他人無法入選。他曾向多位區議員及民政事務處反映,但都未獲跟進。
指控黃碧嬌帶「黨羽」出席重要會議 爭取授權票支持某承建商
馮堯又指,區議員黃碧嬌曾做法團顧問,出席重要會議,多次帶一批「黨羽」進場,「有男有女,女對待我這些男人、男就兇小妹妹」。他續指,在最後一次重要會議,選定「宏業」作為大維修承建商,他當日未能入內,見會場內黃碧嬌團隊的人員排隊領取授權票及投票表格,現場設有攝錄機,並有律師、民政處職員等。當晚外面亦有居民質疑指,「人都未入齊,點解要開會開始投票?」
他說,黃碧嬌相關的人曾接觸他,希望他幫忙支持某承建商,但他指「我有潔癖,唔應該入場投票」,他強調會議過程有身份證紀錄,理論上可透過錄影及AI辨識相關人士。
杜淦堃問及,「黃碧嬌相關的人」是指哪些人?馮堯指,黃碧嬌認識的人脈很廣,尤其在建築業,「我係大埔長大,啲人係鬼係神,望一望都知」,杜淦堃問及聯絡人的具體姓名,馮堯指「唔記得,因為無關重要」,但手上留有對方的電話號碼。
因未涉「資金流」 向廉署舉報未受理
馮堯指,他曾向廉政公署舉辦,但獲告知因不涉「資金流」故難以起訴。但他指,黃碧嬌結黨營私,「企圖攪亂香港嘅社會秩序、陰謀詭計」,更引述毛澤東的說話指「敵人往往就喺內部產生」,認為當下的問題正是「內部產生」,「我對國安法的理解是意圖搞亂香港社會,」建議國安處介入。主席陸啟康回應指,委員會沒有相關權力要求調查,馮堯指委員會能協助找出真相,讓國安處參考後加入進行調查。
馮堯又稱,他曾在社區會堂見有「一班女人」填表,當中包括部分委員的太太,懷疑授權票與委員有密切關連。他剛做管委會委員時,所有授權票須有回條經過管理公司「置邦」核實,他曾向「置邦」黎經理查詢,對方指已全數交由法團秘書負責確認。馮堯批評,部分區議員態度迴避,「每次唔聽電話又唔見」。
指30億大維修早10年前已醞釀
馮堯又稱,疫情結束後,他曾要求民政處約見黃碧嬌,惟處方未有跟進。杜淦堃問到,為何馮堯不自己約黃碧嬌商談,馮堯指「我點約佢,佢夠膽見我咩」。
馮堯指控,早於10年前已經聽聞法團成員獲邀參加民建聯的大埔旅遊團,回來後已提出要進行天價約30億的大維修,指控這次大維修早在10年前已經醞釀,他曾向ICAC舉報,但因政府規例不涉資金流向不能立案。最後,他說,感謝所有警方、消防員,將他的媽媽遺體從31樓搬下來,但認為政府最大問題是「官多兵少」。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從事工程業居民指大維修費用不合理 質疑藉申請資助收授權票
住在宏志閣的居民戴自文作供指,大維修每戶要攤分16至18萬維修費用很昂貴,令居民難以負擔,部分業主質疑法團與個別公司存在利益關係。他憶述,有區議員曾為其母填寫政府資助申請表,惟後來發現母親在不知情下被索取更多個人資料,疑收取授權票,「我就馬上衝下去拎返。」
戴自文說,他本身從事工程行業,認為工程本身及報價有不合理,如承建商知道拆冷氣機要封窗長一年,對居民很困擾,曾跟「宏業」董事反映能否「一座一座拆」,惟對方以資金不足問題拒絕。他又指,根據其經驗,承建商的利潤空間極高,例如拆三部冷氣機收費4,500元,遠高於市價。
指法團主席當選後不理居民意見 棚網及吸煙問題未正視
他說,法團主席徐滿柑當選後,成立「工程監察組」群組,呼籲熟悉工程的居民協助監察,他亦曾參與,但徐當選後便不再理會居民意見,態度轉變,令不少業主感失望。
他續說,曾有一名叫「老王」的居民指使用的發泡膠易燃,曾即場拿去燃燒實測,認為不應使用,惟無人理。他又指,曾有街坊投訴工人吸煙及棚網問題,都未獲正視。他指,在打風期間,部分單位的窗網出現損毀,懷疑與施工質量及風向等因素有關,而宏志閣的網沒爛,可能就是這樣「避過一劫」。
戴自文強調,不少居民早已對承建商「宏業」失去信心,他曾向徐滿柑建議終止合約,並賠償對方後另覓承建商重新報價,惟建議未獲採納。他坦言,居民最初積極參與監察,希望工程能公開透明,但最終被忽視,不少人心灰意冷。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港鵬負責3座外牆維修 總工程費936萬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作供,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提問。
吳培坤指,他約10年前入行,「恆豐營造工程」老闆嚴楚基於2024年5月至6月期間接觸他,最初只提及換門窗,其後對方要求就3座大廈的外牆維修報價,他遂於2024年中報價,8月獲回覆先在一座動工,但其後最終完成全部3座工程,總工程費為936萬,惟最終只收到約800萬至900萬元,欠部分尾數,而所有支票均來自一間名為「海德」的工程公司。他承認,並不清楚「海德」的角色,亦不知道海德是否涉及提供發泡膠封窗的供應商,又指過往從未接觸過「宏業」和「鴻毅」人士。
僅上了幾分鐘安全課 不記得內容
聽證會上展示「宏業建築工程」的外牆窗戶保護及割鑿單位窗邊工程文件,由2024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吳培坤指,在正式入場前,曾「上了幾分鐘」安全課,惟已忘記內容,「無筆記無圖」,亦未強調要佩戴頭盔、安全帶、禁止吸煙等基本安全守則,且每日開工前並無統一的登記或簽到,亦無固定的工地聯絡人。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宏業指示每5層開一個「生口」 有否安全風險「唔識」
吳培坤曾向警方供稱,封窗工程期間,收到宏業「Gordon哥」、「Sam哥」、「忠哥」致電,要求每隔5層樓後樓梯開一個「生口」(工人出入口)。
他又指出,入場時見其中3座樓已搭建棚架及棚網,其餘5座未有,工人可由天台從棚架爬下來。他指,開工前知道15樓有一個「生口」,但因工人在31樓開始工作,故無理由從15樓爬出去,故未有使用該「生口」。
他續指,當時用每半層的方式進行封窗,將大樓分A區和B區,先封A區窗戶,B區繼續封窗,並同步進行打鑿,主要是清除外牆原有的紙皮石,至於後續的批盪、修補鋼筋或石屎等工作,則由其他工人負責。他又指,到約10月時,「基哥」著他做其他2座工程,當時有50多名工人開工。雖然通告列明工程在10月要結束,但實際封窗及打鑿工作直至11月底才全部完成。
李澍桓問及,後樓梯是走火通道,質疑當時在該處開「生口」會否存在問題,吳培坤回應指「我唔識」,未有向管理公司查詢,又同意有沒有「生口」都不影響工程,純粹是「公司叫要開生口」方便,是常見做法。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承認用發泡膠封窗「唔多」 一般用「中空板」
李澍桓又問及,工程將舊有的紙皮石拆走時,是否任由泥頭掉落棚架,吳回應指,工人每日都會清理,指棚架「無垃圾」。
至於用發泡膠封窗做法是否常見,吳培坤回應「有,但係唔多」,指一般會用「中空板」,但不清楚中空板是否阻燃,同意是首次用發泡膠,是「基哥」給他用的,入場時已送到地盤,但無留意海德是否訂了2批發泡膠。
李澍桓展示一份由「宏業」發出的《外牆施工保護措施及打樁流程》文件,當中列明打鑿期間應使用臨時「薄木板或中空板」遮窗。吳培坤解釋,第一階段用發泡膠,第二階段於臨近打鑿前,於發泡膠之上再釘上一層中空板,完成打鑿後移除中空板,但沒移除底層的發泡膠,因「基哥」指示不用拆;他補充,不拆也算是慣例。他又表示,曾見過顧問公司「鴻毅」巡查一、兩次,但不知對方名字。
「基哥」叫不用拆走發泡膠板
李澍桓問及,有業內說法指發泡膠板的保護性較中空板強,因打鑿時產生的碎石容易跌出,為免損壞窗戶,發泡膠能提供更佳保護。吳培坤回應稱「真係唔清楚」,指若先貼中空板、再貼發泡膠,完成打鑿後撕走發泡膠,對他而言「冇分別」。至於有無人告訴他,發泡膠板可分幾層鋪設,完成部分工序後便拆走其中幾層,吳回應指沒有。
強調有叫工人不吸煙 地下設吸煙區
至於工人吸煙問題,吳培坤承認自己吸煙,部分工人也有吸煙習慣,他曾叮囑工人不要吸煙,指樓下設有吸煙區,但未曾親眼見工棚架上吸煙。作為港鵬的老闆,有超過50名工人開工,李澍桓問到他如何確保工人「聽話」,火災有機會因吸煙引致,吳回應說,曾叫工人戒煙及不要帶煙,他自己也在戒煙。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23日)舉行第18場聽證會,續有2名消防處代表作供,包括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及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董永基透露,殉職消防員何偉豪的呼吸器氣樽出現損壞,情況罕見,推斷因巨大撞擊力造成,而其身上電子監測儀器「衛士」系統因內部電路板有水鏽,未能紀錄資料,無法還原其呼吸器損壞經過及原因;另陳慶勇透露,一般情況時當樓梯有煙,消防同事便會戴好呼吸器才繼續上去。今次樓梯有「好多大煙同熱力」,10樓以上仍未完成「打火」,未有消防員安全通道,但如果戴了呼吸器才上去,便有機會去不到較高樓層。有消防員為了拯救高層居民,冒險在上到較高樓層才戴上呼吸器,希望「頂到幾耐得幾耐」。
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作供,他2002年加入消防,負責消防設備相關工作6年。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及消防員使用的呼吸器設備受關注。據董永基的書面供詞提到,目前前線消防員使用的呼吸器主要為8公升氣樽,自2014年5月引入,工作時間可用約33分鐘,整套系統重量為13.5公斤。
消防處今年初引入新呼吸器 減輕重量 工時維持33分鐘
董永基表示,在引入8公升氣樽(MSA 8)前,消防處使用的是6.7公升氣樽,當時有研究發現8公升氣樽最適合,其容量較舊型號增加近2成,但重量反而由7.5公斤減至7.3公斤,是科技進步時代發展的結果,且畢竟舊呼吸器已用了15年,故消防處今年1月引入新品牌新型號的呼吸器,在設計與物料上進一步減輕重量,重量由7.3公斤降至7.1公斤,並續採用8公升氣樽,維持工作時間是33分鐘。
董永基同意,大火當日,消防處在滅火搜救時使用8公升氣樽,但指部門有比較長使用時間的呼吸器,如內循環式呼吸器(CCBA),工作時間可達3小時,但不能用於有明火或高幅射熱的環境,故不能用於宏福苑大火;另有一種連接氣喉供氣式的呼吸器,可接駁喉管供應空氣,達到無限時工作,但宏福苑火場要上樓,難拖氣喉使用;另還有一種「孖樽」的呼吸器,就是背兩個8公升氣樽,但加多個樽就會令重量增加至超過20公斤,進入火場時,體力消耗加上空氣消耗同時增加,對前線同事不利。他強調,在火場的高熱環境,8公升氣樽的33分鐘工作時間已很長,因工作時間越長,體力消耗大,會有熱衰竭風險,而熱衰竭會影響消防員判斷力,輕則暈倒,重則有傷亡。
不幸殉職消防員何偉豪。AP資料圖片
何偉豪呼吸器氣樽損壞屬罕見 推測或因大撞擊造成
杜淦堃另問及,早前有供詞提及,有入口指揮官紀錄消防員進入火場,進行安全檢查,董永基表示,消防員進入火場前,隊員須經過入口指揮站,指揮官有一個紀錄同事進出火場的行動紀錄表,是一塊膠板,用蠟筆記錄,指揮主任會標註位置,配戴的「衛士」是否開啟,消防員定位裝置的紅色啟動線是否有拔出,並將其交予入口指揮官,呼吸器才能啟動,顯示入火場時間。
今次不幸殉職的消防員何偉豪,事後其他隊員在火場走廊電梯附近發現其呼吸樽、面罩、頭盔、手套等裝備。杜淦堃指,根據隊員周耀宗的證供,他曾測試何偉豪的呼吸器,發現空氣供應一度正常;但另一隊員檢查後則發現,呼吸器氣樽損壞,且氣樽存量顯示為0巴(無氣)。
董永基解釋,消防處事後對何偉豪的裝備進行檢驗,並向委員會提交報告。報告指,氣樽分為樽身與閥門(Valve)兩部分,而發現閥門上的手輪(hand wheel)已脫落並損壞。董永基指,使用呼吸器前要打開閥才能吸氣,另有肺活量的無線電裝置,使用者可在面罩內可看到還有多少氣量。但他表示,閥門損壞情況罕見,正常情況下因金屬非常堅固,推測可能因巨大撞擊力造成,或除下裝備時摔落、在狹窄環境中碰撞牆身,或隊員背著呼吸器跌倒撞擊地面而引致損壞,但氣樽底部及背架設有防撞膠墊,可吸收撞擊,故因跌倒造成損壞的機會較低。他指,由於閥門損壞,內部記錄用氣量的數據無法讀取,曾向供應商嘗試修復但資料已缺失。
董永基指,消防在檢查何偉豪的呼吸器裝備時發現,呼吸器未有被火燒過的痕跡,但裝備中的一個白色標籤被發現仍掛在腰帶上,顯示可能未有經過啟動。
「衛士」系統受環境影響 電波受石屎阻隔無法接收訊號 研新式追蹤定位系統
杜淦堃提到,消防員電子監測儀「衛士」系統亦未被啟動,正常程況下,當「衛士」靜止30秒後,儀器會發出聲響以便其他消防員確認位置,防止有消防員受傷未能發聲求救。若呼吸器充滿氣時會有300 bar,若不足時會提示離開火場。但若消防員未啟動求救信號,即使裝置感應到靜止,亦不會觸發警報。
董解釋,「衛士」是一個無線電波的個人警報裝置,如消防員遇險,可發射電波協助指揮官掌握求救的消防員位置,但何偉豪當時身處30樓,即使發出電波信號,因經過多層石屎樓板反收,令地面接收站無法收到信號。他表示,「衛士」的電波直線距離可達800米,但被實際環境影響。
他又說,消防處早在火災發生前已研究新式定位追蹤系統,新系統同時採用低頻與高頻雙重電波,低頻穿透力強、可繞過障礙物,並能顯示求救者的方向、距離及高度差,在23樓的測試證實,舊系統已無信號,但新系統仍能正常接收。
「衛士」曾受水浸損壞 令紀錄流失
他說,「衛士」系統本可記錄何偉豪呼吸器損壞的經過及原因,但呼吸器被發現時已損壞,經返原廠檢驗,發現內部電路板有水鏽損壞,令記錄流失,處方無法確定損壞是何偉豪使用氣樽前或使用後、或運送途中出現碰撞損壞。他又指,「衛士」具備半小時防水標準,但何偉豪呼吸器被發現前已被水浸泡超過17小時。
董永基指,呼吸系統每半年做測試,而每日都會有日試,何偉豪當日有做日試,一切運作正常,故同意系統是否損毀而導致何偉豪及後的行為要進一步證據,而氣損壞可能因撞擊,但「衛士」是使用後抑或運送途中有損毁則未有證據。
推斷何偉豪從細窗爬出棚架逃生 需除下裝備
杜淦堃提及,何偉豪在大火當日下午3時15分在宏泰閣的25樓,到3時22分則在30樓發出求救,最後在31樓找到他,推斷他從窗口爬出棚架墮下,若窗的大小,若戴了裝備是不能穿過爬出去,董永基同意,無法確認何偉豪嘗試爬出窗外逃生,與裝備損壞有否直接關係,但確認若何偉豪不脫下裝備,無法穿過細小的破碎窗戶到棚架嘗試逃生。
杜淦堃問及,前線消防員入火場會否有紀錄不全的可能。董永基指,大火當日,由於牽涉人數眾多,記錄用的白板空間有限,紀錄會有瑕疵,為改善題,消防已研究引入電子指揮板, 隊員進入火場時只需將個人卡插入電子板,系統便會自動計時及識別身份,免除手民之誤。董又指,正跟大學研究8至10套火場的定位系統,可在水靴裝發射裝置,知道消防員曾經走過的路線。
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巴士的報記者攝
副處長陳慶勇形容大火「史無前例」 未到五級火但人手已多倍
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作供,他1998年入職消防處,2023年晉升至(行動)副處長。陳慶勇表示,大火當日下午3時02分被通知大火升到3級,當時已經派出61名消防員到現場,但短短10分鐘,已由第一楝樓燒到第二棟,形容是「史無前例」,到下午4時10分他抵達現場,大火已升至4級。
杜淦堃問及,何時開始疏散居民?陳慶勇指,據當值同事報告,抵達現場就已疏散,消防人力集中在宏泰閣及宏昌閣,「要為同事打出一條生路」,另派3位同事協助疏散宏建閣、宏新閣及宏道閣,「當時想打爛警鐘,但唔響,而警察已經到場協助消防幫手疏散,消防就集中滅火及救援的工作。」
杜淦堃問及今次消防有逐棟樓設指揮官,陳慶勇指過去從未做過,當時已經是正常五級火的6倍人手,處長級、副總長同事都去協助。但杜淦堃指外界有質疑為何消防處不更早升級,陳慶勇解釋,當時調派人手的數量已經超越平時5級火規模的2倍,覺得人手上足以應付當時的情況,而在提升至五級火前,因求救個案上升,加上入黑,對前線同事有危險,故認為是適合時間提升指揮架構,最終在傍晚6時22分提升至五級。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未打通生路 消防員冒險搜救 10樓設「橋頭堡」因環境惡劣不成功
杜淦堃引述大火當晚6時半的紀錄,指前線消防員的救援進度,宏昌閣覆蓋地下至2樓,宏泰閣則覆蓋地下至6樓,至晚上7時40分,消防員已曾登上部分大廈的10樓救火。但陳慶勇指「未必代表當時已打到10樓」,消防員有機會是衝上其他樓層時,途經部分樓層。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以1996年嘉利大廈大火為例,消防員在搜救前必須先打通通道,否則「救咗都落唔到嚟」。陳慶勇指,當時在未有打出通道,但已有消防員冒險沿樓梯搜救,再登上其他樓層滅火,「係好多同事都頂到幾耐就幾耐」。他說,消防處曾計劃於宏泰閣10樓設「橋頭堡」,讓前線人員攜帶呼吸裝備,從10樓開始向更高樓層推進,但由於現場環境太惡劣要撤退,只能返回地面佩戴呼吸器。
宏志閣天台淋水阻止蔓延 燃燒棚架不斷跌落 出動「災難應變救援隊」風險高
杜淦堃問及,消防處用了什麼資源處理火勢 ,陳慶勇指,宏志閣當時未受波及,因有派消防員到天台淋水弄濕棚網,但相信風向是沒蔓延的主要原因。杜淦堃提到,宏志閣有7個求助個案,其中有長達9小時後才獲處理,陳慶勇指,總部支援中心會對求救個案定優次處理,亦有一直回撥求助人確認。
至於宏仁閣,有一宗於下午4時18分接獲的個案,直至晚上10時才能救出,但宏仁閣其實直至晚上6時20分大堂仍可出入,為何未能及時上樓處理。陳慶勇解釋,地下大堂未被波及,不代表中層是安全,強調指揮官需同時考慮中層位置的實際火勢,與「焗煙」的情況來判斷。
被問及當時陳慶勇一度考慮出動「災難應變救援隊」(Disaster Repsonse and Reseue Team」,但最終沒動用,陳慶勇解釋,當時想到救援隊配備的重型工具,或可有效清理燃燒中的棚架雜物。但考慮到當時不斷有燃燒的竹棚墮下,清理風險高,故最終決定未有調派該隊伍。
陳慶勇形容,今次大火是史無前例。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部資源未用盡 未致全港多處受影響 故未提升至「災難級別」
對外界質疑消防處未有將火警升至「災難級別」,陳慶勇解釋,「災難級」通常適用於全港性或多種火災事故同時發生、所有部門可用資源均用盡,甚至需要動用解放軍等協助的情況,今次消防處內部仍有資源可用,亦未出現全港多處受影響局面,故未提升至災難級別。
杜淦堃指,今次整個救援行動共派出318架次消防車、185架次救護車,共2311人次的消防及救護人員到場,最終有12位消防員受傷,1人不治,行動超過40小時。陳慶勇同意,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出勤記錄,但不是最長工作時間,時昌迷你倉大火更長。
杜淦堃又指,大火翌日(27日)晚上9時31分,火勢界定為「被包圍」,到28日凌晨3時15分再界定為「已受控」,到10時18分「Stop」。陳慶勇解釋,「被包圍」指火警不會再蔓延去其他地方,而「已受控」是已燃燒的單位火勢已受控,而「Stop」是所有動用的資源已足夠,不需要再增加額外人手,但當時要繼續向單位射水,免死灰復燃,並到單位搜索,運送死者。
杜問及,消防就長時間行動有何新措施,陳慶勇指,一般火警無需長時間撲救,故無需消防區長「接更」,「平時是一更接更,其他唔同局接手,放現場同事走,但今次長時間行動中,除安排消防區長「接更」,也預留防火組等,非行動組別的消防區長同級別人員支援,又首次安排旅遊巴接載早上9時交班的前線員直接前往現場「接更」,「要早個小時鐘返工報到」。
今日舉行第18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要遏制火勢爭取居民逃生時間 事後檢討或可提早疏散居民
杜淦堃指,宏昌閣及宏泰閣很早已燃燒,其他大廈死傷者比較少,5小時後才被波及,公眾質疑其他幾楝大廈是否有足夠時間救援,若當時能提早協助居民疏散,是否能減少傷亡。陳慶勇解釋, 當時有兩個方案選擇,一是集中資源遏制火勢,在宏昌閣和宏泰閣射水,為居民爭取逃生時間;二是抽調人手到宏建閣、宏道閣、宏仁閣等疏散居民,但這樣可能導致火勢蔓延更快,更多居民無法逃生,所以消防最終選擇先遏制火勢, 為居民爭取逃生時間,但承認事後按傷亡數字檢討,覺得疏散居民「可以做的方案」。
杜問是否涉資源問題,陳慶勇指,當時現場人手有限,約有100名消防人員在場,雖然最終調派了超過260人,但他們未能即時全部到達。
杜淦堃指,地盤的火警危險性高,現時樓宇的防火設施都在大廈內部,設計原意是隔開火勢,控制蔓延,但今次不適用,因火勢由外邊攻入內部。杜淦堃問及,消防在三級火期間,是否應在見到火勢快速蔓延時提早提升至更高級別,且大維修中的樓宇風險明顯高過一般樓宇,為何不考慮提早升級?
陳慶勇指,事後回看,若早點升級有幫助,但認為當時同事的決定是合適。他指大火是「史無前例」,「未見過個火是打橫蔓延得咁快」,當風勢吹燃雜物、燒着棚架當大火蔓延至其他大廈時,也隨即升至四級火,他承認,這是將來檢討升級指引時值得探討的地方。
杜續指,大火當日火警鐘失效,消防車雖有鳴笛,但為免影響通訊而未有持續。問及有否考慮其他通知居民的方法。陳慶勇指,當時資源集中在為居民打開生路,同事曾到三座樓敲打警鐘但無效,形容資源分配要有取捨。
大批傳媒到場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未啟動「緊急警示系統」因考慮未有公眾教育
杜淦堃又提到,當時無用到政府緊急警示系統( EAS),陳慶勇供詞提及關鍵時刻可用手機網絡,相關系統曾於疫情使用過。陳慶勇指,考慮到要用一小時才能發出警示,且市民知道「聽到火警鐘應該盡量逃生,見到煙應該返入屋」,但若用緊急警示系統,無教育過市民如何做,「是否一定要走,對當時來講幫助不大。」
但杜指,當時居民見電話警示會知道發生火警,是當時警鐘做不到的效果,陳慶勇指,事前沒有預備過如何發出通知信息,而且居民「走出嚟可能俾佢留喺度更危險」,預計不到當時居民會有何反應,「係咪個個都做到,如果係嘅話就唔需要用咁多資源做教育」,認為提升系統就要做相關教育,何種災難性事件要使用系統要研究,並要進行相應的公眾教育。
曾有另一消防員進入宏泰閣逗留 情況混亂 曾誤以為是何偉豪
杜淦堃再提當日何偉豪的情況,目前已知何偉豪因幫助輪椅婆婆求生後而脫離隊伍,後誤入宏泰閣,聽證會上展示當日下午3時16分,即何偉豪進入後一分鐘,有另一位消防員跑入宏泰閣逗留極短時間,於3時17分再跑出來。杜展示在大火初期到場的一位消防員證供顯示,除何偉豪所在的「沙田細搶」車隊,「大埔東升降台」車隊同樣獲指派處理宏昌閣27樓個案,並在現場後方設立入口指揮站。陳慶勇表示,多於一隊車間隊伍獲指派處理同一個案實屬正常,但正常情況下,「沙田細搶」應前往「大埔東升降台」的指揮站報到,惟今次情況是兩支處理同一宗個案的隊伍,一隊有入口指揮站,一隊沒有指揮站。陳慶勇又同意,當日有其他各區的消防人員被調派支援,而其他區的人員不一定熟悉宏福苑,未必掌握現場位置。
杜再指,消防員會以一隊進入火場,為何同隊隊員沒發現何偉豪走失?陳慶勇指,當日何偉豪的隊伍被指派前往宏昌閣27樓處理求救個案,但宏昌閣入口被堵塞無法入內,改為在外圍射水打開生路,期間有其他消防人員加入滅火,由於情況混亂,隊員誤以為對方就是何偉豪。
消防處接獲何偉豪的mayday求救後,有何反應?陳慶勇指,當他到場時,何偉豪已送院搶救,在場了解情況,同一車間的隊員均誤以為何偉豪一直隨隊,無人能解釋為何他會「落單」,更一度以為何偉豪是否跟隨其他隊員一同上樓救人,加上初時未能確認mayday訊號是由何偉豪發出,不能排除有其他消防員與何偉豪一齊被困且尚未救出,故他當時安排點名,隨後亦有一位見習消防隊目,確認有關mayday訊息是何偉豪發出。
陳慶勇同意,當時因本未能進入宏昌閣,未設立入口指揮站,同意何偉豪是在「未set up好下,同事已經走咗入去」,但入口指揮站要盡量貼近火場,正常情況下不會在地面設立,一般在火災單位下2層設立入口指揮站,方便消防員佩戴並啟動好呼吸器後,直接進入火場搜救,但由於當時何偉豪接獲的任務目標是宏昌閣27樓,他可能誤以為25樓會有入口指揮站,但宏泰閣25樓沒有指揮站,亦同時沒有任何其他同袍,而因何偉豪沒有經過入口指揮站,所以呼吸器的電子監測儀未正常啟用。
陳慶勇又提到,一般情況時當樓梯有煙,消防同事便會戴好呼吸器才繼續上去。但今次樓梯有「好多大煙同熱力」,如帶了呼吸器才上去,便有機會去不到較高樓層。陳知道有同事冒險,在上樓梯去到較高樓層時,才戴上呼吸器,希望「頂到幾耐得幾耐」,以拯救高樓層的居民。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陸啟康:檢討目的不是批評 而是檢討和改進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問及疏散,指下午3時多,已有很多警員到現場協助疏散居民,陳慶勇指,當時用消防車的廣播系統籲居民疏散。主席陸啟康問及,警方是否不應上樓協助疏散?陳慶勇稱,無商討過細節,陸啟康認為,警方應要作出評估。孫靖乾指,警方提交的證供提到,曾有警員分別到宏志閣及宏仁閣,協助高層居民疏散,相關證據將稍後提交委員會。
委員會委員歐陽伯權問及水源方面是否足,陳慶勇指,市民見到的只是外部的滅火喉,內部都有5至6條喉,因樓梯太窄,推進有難度。至於街喉,街井位置有特定的要求,一般火警是足夠。
陸啟康表示,消防處在今次滅火行動上受到部分人批評,他指,今次研訊的目的不是批評消防處,而是檢討和改進;他理解當日屬史無前例情況,現場人員須作艱難決定,他表示特別欣賞陳迅速為每棟大廈設立獨立指揮及救援安排,認為是一個正確策略。他向陳慶勇指,「可能呢幾日有啲唔歡迎嘅批評都好,但因為你係當日指揮官,想同你哋當日執行嘅同事講聲辛苦晒」。